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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物資規則及借用者須知:


  1. 借用者必須是HKBU-UUAYP(下稱:本會) 之會員,並以個人(非團體)名義向本會借物資。

  2. 借用者須出示有效之香港浸會大學學生證及本會會員證。

  3. 外借物資,每次期限為七天。(如歸還日期為公眾假期或學校假期,歸還日期可能提早或延遲,會員在借物資時務必留意幹事所提及之歸還日期)

  4. 考試前一星期不可借用任何物資。

  5. 借用者須於一星期前,親自向物資主委聯絡及預約。

  6. 借用者必須成功填妥借用簿,方為有效。

  7. 借用者必須先清潔妥當租借品,才可歸還。

  8. 借用者須親自交還借用品。

  9. 逾期歸還,借用者須繳交每件每天罰款港幣十元正。

  10. 借用品如有嚴重損毀或遺失,借用者需原價賠償或購回同型號物品(有可能某部份遺失,如營釘)。

  11. 按金會於所有用品完整歸還或賠償後,全數發還予借用者。

物資清單:

種類

每項按金

蒙古包(4人) $80
炊具 $50
睡袋 $50
爐頭 $60
水袋 $10
地圖 $10
郊遊圖 $10
急救箱 $40
指南針 $20

物資主委:袁敏琪 (Epo)

 

 

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香港浸會大學執行處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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